過渡性房屋
荃福居 · 申請資格
申請者須為已輪候香港公共租住房屋的住戶。
家庭入息及資產符合房屋局過渡性房屋的限額。
- 已輪候公共租住房屋不少於 3 年的一般申請住戶。
- 家有 2023 年 10 月 25 日或以後出生嬰兒,並已輪候公屋不少於 2 年的住戶(新生嬰兒優先計劃)。
- 居於不適切住房(例如劏房)或具迫切住屋需要的住戶。
- 已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少於 3 年的住戶。
有兒童、長者及其他弱勢群組的家庭優先。
核實資格
確認您的住戶已輪候公共租住房屋,並符合房屋局的入息限額。
遞交申請
聯絡我們的辦公室或房屋局索取並遞交申請表及所需證明文件。
審核
申請由營辦機構及房屋局審核;合資格的住戶將被列入候選名單。
入伙
簽署租約並入住。租期最長 24 個月,輪候公屋期間的過渡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