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渡性房屋
启福居 · 申请资格
申请者须为已轮候香港公共租住房屋的住户。
家庭入息及资产符合房屋局过渡性房屋的限额。
- 已轮候公共租住房屋不少于 3 年的一般申请住户。
- 家有 2023 年 10 月 25 日或以后出生婴儿,并已轮候公屋不少于 2 年的住户(新生婴儿优先计划)。
- 居于不适切住房(例如劏房)或具迫切住屋需要的住户。
- 已轮候公共租住房屋少于 3 年的住户。
有儿童、长者及其他弱势群组的家庭优先。
核实资格
确认您的住户已轮候公共租住房屋,并符合房屋局的入息限额。
递交申请
联络我们的办公室或房屋局索取并递交申请表及所需证明文件。
审核
申请由营办机构及房屋局审核;合资格的住户将被列入候选名单。
入住
签署租约并入住。租期最长 24 个月,轮候公屋期间的过渡安排。